王子霄和莫行之分别进了试衣间将各自的天气已经有一些凉了。
王子霄里面只有一条黑色内裤,肩膀上却松松地搭着一条剪裁的十分凌厉的皮草大氅。
他正低头将一双皮质手套调整服帖,小羊皮的质感柔软又坚韧,将他的手指勾勒的修长漂亮。
再往下看,他的脚上穿了一双黑色的半长皮靴,皮靴的风格上有种军人般的硬朗,这让他每一步迈出,都掷地有声,一股野性又悍然的气势轰然欲出。
另一边,莫行之的白色皮草披肩却是短款的,他没有选择搭在肩上,而是用手抓着,那轻柔有光泽的毛羽时不时吻上他的身体,他没有穿鞋,露出来的脚掌轻盈而有力,跟旁边的王子霄对比,显然风格上又是另一个极端。
前者神秘而性感,后者圣洁而禁欲。
本来就是为他们俩量身打造的造型,他们能将其演绎的这么出色,广告大片的主创们还是很有心理准备的。
唯一让他们意外、几乎忍不住要失声尖叫的是‐‐那大片的黑与白中,两具诱人躯体上散布着的暧昧红痕!
它们分布的很零落,但却恰到好处地表现出了一种近乎凌虐的美感。
就好像有一幅优秀画作,原本看它,无论从技巧分析还是从布局入眼,都无一处不完美,教科书一样标准。
可仔细品味,却总觉得哪里差点意思‐‐完美是完美了,但为什么就是达不到绝世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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