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郑军衫又动了她的朋友。
“那么,从现在开始。”
童秀捏紧了拳头,目光里是从未有过的腾腾火焰,在心里默默地道。
“郑军衫,咱们的斗争就是不死不休了。”
注1:资料来自百度百科。
香包
在八十年代,商品房尚未大面积普及,大部分居民住房靠单位分,全国人民平均居住面积只有39平米的情况下,郑军衫就独自拥有着一个宽敞的地下室。
这是她第一次帮家里立功,家里给她的奖励。
当时大伯给了她很多选择,比如很多钱、比如一份好工作、但她什么都没要,只要了一个属于她自己的地下室。
第二天,她就将自己所有的瓶瓶罐罐搬了过来,里面是她多年的珍藏。
天生心脏病,身体羸弱不堪的她最为厌恶直接且硬碰硬的对抗,这总是让她的身体负荷不起。
但骄傲的她从来不肯承认自己的虚弱。
所以,她为了治自己的病,查阅了许多医学案例,在第一次遇上化学金属中毒的杀人手段时,就爱上了它。
悄无声息、毫无察觉间就能轻而易举取了一个人的性命,干净、漂亮、不露痕迹,犹如一场在夜晚华丽盛开的午夜芭蕾。
沉寂又爆裂的生命美学。
这些年来,一场一场的芭蕾上演,洁白舞裙染上了从死者口里咳出的血,变成了午夜里的罂粟花,鼓点激烈。
多么华丽绚烂而静默的演出,她沉醉于其中。
只是每次观众只有她一个。
略显寂寞。
哼着的歌的郑军衫步履轻盈地走到了她的专属实验桌上,戴上手套,拿出了一个土黄色石块,制成了无色试剂,再收了起来。
镉快要用完了。
必须再提取一部分了。
“宋桐琴那蠢货,还真的以为我真的是不想杀童秀吗?”
郑军衫白色长裙单薄轻薄如纸,肩膀瘦削,弱不胜衣姿态怜人。
她咯咯地笑了起来,“没有那些七成真的假话,怎么能让宋桐琴安心为我卖命呢。
毕竟……总是要有一个凶手的嘛。”
这也是她的经验了。
一个人无声无息地死掉,总是会有一点麻烦的。
警察会过来查,尽管有家里帮忙,她也要编个足够可信的谎言才行。
但……和人合作就没有这麻烦了。
那些人表面上执行着她的计划,实际上被她玩弄在手心里,最后还要被她推出去顶锅,实在是……太有趣了。
“可惜了上次的机会……”
郑军衫摇摇头,舔了舔嘴唇,十分遗憾,“刘尔成和陈魁身份太重要了,否则……”
她声音低了下去,渐渐听不清了。
为什么要害童秀?
理由不是很简单吗?
这个世界上只有有一个冠军。
最强的杀手是如此,最强的摔跤手也一样,最强的谋士也……一样。
她在和宋桐琴说话时想得都是真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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