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还是老样子,什么都瞒不过你。”
“你也没打算瞒我呀。”
陆凌晓笑着坐到她身旁,耸耸肩,递过一罐啤酒。
“那年开学,我明明不是去寻她的,可当我在人群里看到她时,就觉得哪里很特别。
她瘦瘦小小的,却很倔强,明明只要同意就万事大吉,却偏偏不。
我想,她真是个别扭的姑娘。
我走过去,找到了该找的人,做完该做的事,突然很想试着问问她住在哪儿,结果她居然告诉了我。
就这样,我们认识了。”
“所以,一见钟情?命中注定?”
陆凌岳不屑地总结,男欢女爱往往是错觉,痴男怨女非要给缘分套上命运的标签,以此来凸显与众不同。
到头来不都是脱光时躺一起,穿上衣服各奔东西。
“当然不是,起码我不是。”
“也对,你这人最擅细水长流,很难看一眼就喜欢上一个人。”
陆凌岳喝了一大口啤酒,鼓着腮帮子一点点咽下去,她很了解她这个弟弟,陆凌晓不会盲目冲动地爱上一个人,但一旦爱上,保温能力持久强劲,甚至可谓恒温。
“其实她性子活泼好动,又不喜静,实非我良配。
我起初像喜爱宠物一样照顾她,我喜欢她没心没肺的样子,让压力巨大的我感到轻松快乐。
静悄悄地,她在我的世界里生出了花,她对我笑时,花就开了。”
“可惜我一直都不知道花已经开了,直到有一天,另一个人说他爱她,要留下来永远陪她,我才意识到自己的迟钝,原来我也想独占她。
可我能给她什么呢,要她等我五年甚至更多,还是我也放弃出国留下来。
出于责任,无论哪一个选择都是自私的,相反,出于爱,无论哪一个选择都是伟大的。
那个为爱而留下的是我一生不愿舍弃的挚友,所以我想,让他一次又何妨,漫漫长路,我总会爱上别人。
后来我只身去了美国,剩下的你就都知道了。”
“蠢!”
陆凌岳斜眼瞟了瞟陆凌晓,愈发不屑了。
男人间所谓的“朋友妻不可欺”
,所谓的“君子之道”
,最令她等小女子不齿,爱情就算有顺序,也不该是表白的顺序,而应是相爱的顺序。
哪有自动退出谦让他人的道理,而且,这是对独立女性情感自由的绝对蔑视,彻彻底底地忽略了爱情中另一主体自主选择的权利。
不仅蠢,还蠢到不可理喻。
“我的确很蠢。”
陆凌晓倍感赞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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